考核方案

时间:2024-05-24 22:17:57
【实用】考核方案三篇

【实用】考核方案三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核方案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核方案 篇1

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是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我院十分重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目前已挂牌成立了长沙市4中、长沙市博物馆、弼时纪念馆三个实践教学基地,为有效开展实践基地的教学活动,我部将与院团委合作制定如下的实施方案:

一、校外实践基地教学目标:

通过对实践教学基地活动的参与,激发同学的爱国主义情感,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锻炼同学们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及沟通能力。

二、教学基地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1、前往实践基地参与实践的学生组成:根据程教学班级的建制,按照2%左右的比例选拔优秀学生组成教学基地实践成员,约100人(不满70人的班级可选拔1名,70人以上的班级可选拔2名)。成员选拔通过竞选方式产生。由每个思政教学班级的老师予以组织选拔,应在每学期的第8周前上交人员名单。

2、指导老师:思政教师4名,同时可邀请院团委、学生处教师各一名参与。负责提前做好与实践基地的联系和沟通;负责学生的组织协调、安全保障;与院办协调车辆的使用;适时对学生予以启发引导。

3、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每个学期的8-14周选取一个周末,上午9点出发,中午12点前返回。(如去距离较远的弼时纪念馆可安排一天时间,学生午餐自带)。

4、实践教学形式及内容:前往实践基地的同学通过观察、采访、调查、照片或听取报告等形式获得第一手资料,其他同学通过听取汇报材料了解实践基地教学的具体内容。这样通过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让其他同学参与到了该项实践教学中去。

开展此项实践教学活动所产生的车辆、餐费等费用在思政专项经费中支出。

三、基地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价:

1、上交材料:上交一份心得体会和一份汇报材料(ppT)。

(1)心得体会的格式要求:心得体会统一要求rd格式,用A4纸书写,字迹清楚,要求字数不少于1000字,于参观实践教学基地后2周内上交老师。此项占这次实践活动的0%。

(2)汇报材料格式要求要求:参与返校后2周内根据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制作向全班汇报的材料(必须是ppT),并向班级同学汇报。汇报材料要求自主完成,内容详实,条理分明,ppt不少于1张。并将汇报材料交给指导老师。此项占这次实践活动的0%。

2、教师对心得体会和汇报材料的成绩评定:

(1)心得体会的评定标准

①优秀:(90-100)内容详实清楚,观点明确,语言流畅,能非常深刻的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②良好:(80-90分)内容详实清楚,观点明确,能较深刻的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③中等:(60-80分)内容基本详实,观点基本明确,基本能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④不及格:(0-60分)内容不够完整,观点不够明确,不能体现出该次校外实践的收获。

(2)汇报材料(ppT)的评定标准

①优秀:(90-100)汇报材料内容详实清楚,图并茂,能非常完整的体现出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②良好:(80-90分)汇报材料内容基本清楚,图结合较好,能较完整的体现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③中等:(60-80分)汇报材料内容基本清楚,能基本体现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④不及格:(0-60分)汇报材料内容不够清楚,基本不能较完整的体现在实践基地实践的全过程。

考核方案 篇2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内蒙教职改字[19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师的年度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单位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由本单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1、政治态度与师德修养;

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

3、教育工作;

4、教学工作;

5、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

6、培养指导教师和主动接受培养指导情况;

7、工作负荷。

五、考核标准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1、优秀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2、合格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处理的基础上最后再定性。

1 、教师的考核工作,实行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任职期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一般为单项或几项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要由职能部门负责记载,每学期综合一次。阶段考核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要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教研组、年级组、被考核教师以及学生和学生家

长的意见。也可采取听课、座谈、民意测验、查阅备课笔记、学生作业、考卷及观摩教学、答辩、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实的评价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学校和教师本人要注意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渠道收集、记录并提供有关的评价材料。

4、确定等级。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最后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能超过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结果要反馈给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见,以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6、教师的业务档案是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真实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结果、职务聘任、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教师的业务档案,加强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结果都要及时整理归档。评定职务时必须提交业务档案中的有关材料,教师调动时,业务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移交。

七、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环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占领导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领导小组人数根据学校规模自定(5-9人)。考核小组的产生,必须走群众路线,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也可在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考核组或各校点考核组,具体负责教师的初步考核工作,后报领导小组审定,最后形成对教师的综合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本“方案”和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发放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书。

(二)组织召开教师大会或教代会,传达教体局下发的《科左中旗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讨论、通过学校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三)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五)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和学校对该同志各项考核指标量化情况,依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单位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并签字。考核结果要在校内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参加原学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否则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2、调动(含借调)工作单位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定为“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不含女职工产假) 累计超过6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 天的教师,当年的考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内退休教职工,以审批手续为准,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乱办班、乱补课,体罚学生,影响极坏,受行政处分的教师,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 “不合格”

九、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进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进修或出国学习等(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按规定返校时间,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超过一年以上未返校者;无协议者。

十、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发放一次性奖金;

(二)“优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其中优秀人员在职务晋升、评模选优、职称聘任等方面可优先考虑;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晋升工资。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 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和本人的名誉利益,必须按政策、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1、 教体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2、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考核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导向,实行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的思想政治

考核方案 篇3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经研究决定,从年开始,对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进行考核,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

1、领导重视,定期研究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3分),带头参加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的重大活动(3分)。

2、有工作计划(2分),有工作总结(2分),有考核奖惩措施(3分),工作制度健全(2分)。

3、有专兼职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人员(5分)。

(二)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2、采取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活动。每次15分。

3、按照要求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政府法制宣传活动。每次20分。

(三)政府法制培训工作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每次10分。

2、按照要求积极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每次20分。

3、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主动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每次20分。

4、完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布置的法律法规发行征订任务(20分)。

(四)政府法制调研工作

1、认真开展政府法制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每篇10分。

3、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用,每篇加15分;被省委、省政府采用每篇加30分。

4、按照要求参加或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开展调研活动,并准确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和文稿。每次10分。

三、组织实施

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考核工作由市法制办负责。年底,市法制办对各单位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按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确定各单位的得分,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计入各单位依法行政考评得分。同时,将各单位的得分情况在《政府法制》简报上公布,并根据各单位得分情况评选20个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50个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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